近期,關于市場上電水壺系“高錳鋼”材料制成,加熱過程中會使“錳”析出,長期使用會對身體造成傷害的文章在網站、微信朋友圈中風傳。
事件起因:3月17日,江蘇省質監局對外發布了2016年電水壺監督抽查結果,此次共對50批次電水壺進行了抽查,與此同時,還進行了質量風險監測,在風險監測中發現,有55.6%的電水壺產品錳含量在10%左右,存在使用高錳鋼的問題。
“毒水壺”變身路徑圖:
3月17日,江蘇省質監局報告公開。
3月19日晚,廣東省某地一家電視臺欄目中,一位博士生表示,用“高錳鋼”制成的食品容器在加熱時會造成“錳”溶出,并說長期超量攝入錳,會損傷人體。
3月20日后,無數微信公眾號、網絡媒體開始“頻頻發力”:帶有“太可怕”“恐怖”“喝了這水變傻”“致癌”等詞語的一系列文章開始充斥網絡,“高錳鋼”所制燒水壺也由此正式變身“毒水壺”。
錳過量會造成危害,這毋庸置疑,那么問題來了:用不銹鋼電水壺燒水,到底有沒有危害?
檢測標準&項目
首先,我們要知道:
電水壺的食品衛生要求主要涉及不銹鋼、塑料等材料,其中不銹鋼材料應該符合GB 9684的要求:食具容器的主體部分應選用奧氏體型不銹鋼、奧氏體·鐵素體型不銹鋼、鐵素體型不銹鋼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不銹鋼材料制造(即符合GB/T3280的材料及牌號);
非主體部分可以采用其他金屬、玻璃、橡膠、塑料等材料制成。但所用材料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和要求。
本次事件的主角:電水壺的檢測項目如下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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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水壺需要經過的檢測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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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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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4706.19-2008 《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液體 加熱器的特殊要求》
GB 4706.1-2005《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 |
國家強制性認證(CCC認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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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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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HS指令 |
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(PBB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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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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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銹鋼材料 |
感官要求 |
接觸食品的表面應光潔,無污垢、銹跡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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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化指標 |
鉛、鉻、鎳、鎘、砷的可遷移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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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要求 |
符合GB/T3280的材料及牌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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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識要求 |
在產品或最小銷售包裝上應標識“食品接觸用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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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碳酸酯塑料(PC) |
感官要求 |
外觀應光滑透明,不得有氣泡、雜質、污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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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化指標 |
蒸發殘渣,高錳酸鉀消耗量,酚,重金屬,脫色試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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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不銹鋼制品,其檢測項目還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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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不銹鋼制品理化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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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試項目 |
單位 |
指標 |
檢驗方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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鉛(Pb) |
(mg/dm2) |
≤0.01 |
GB/T 5009.8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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鉻(Cr) |
(mg/dm2) |
≤0.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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鎳(Ni) |
(mg/dm2) |
≤0.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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鎘(Cd) |
(mg/dm2) |
≤0.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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砷(As) |
(mg/dm2) |
≤0.0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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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1. 浸泡條件均為200 mL/dm2,4%(體積分數)乙酸煮沸30 min,再室溫放置24 h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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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于電水壺產品,還應符合國內外環保要求。例如歐盟的RoHS指令、中國的《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》等,檢測項目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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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HS指令限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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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驗項目 |
單位 |
技術要求 |
檢驗方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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鉛(Pb) |
mg/kg |
≤1000 |
IEC623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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鎘(Cd) |
mg/kg |
≤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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汞(Hg) |
mg/kg |
≤1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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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價鉻(Cr VI) |
mg/kg |
≤1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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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溴聯苯(PBBs) |
mg/kg |
≤1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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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溴二苯醚(PBDEs) |
mg/kg |
≤1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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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中國營養學會《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》,成人被建議每天攝入3.5毫克的錳,最高可耐受攝入量為每天10毫克,即終生每天攝入10毫克不會產生健康危害。
中國鋼鐵工業協會辦公室主任陳新良介紹,合格不銹鋼產品經過加熱,達到水沸騰時的溫度為100攝氏度,不可能析出過量錳;同時,即使沸水中有了重金屬元素,因人體內沒有金屬消化酶,也無法吸收水壺原材料中的錳元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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